5月22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增补我校法学院院长陈晶莹教授为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
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于2011年10月成立。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审议市政府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为市政府作出有关行政复议决定提供审议意见;参与研究本市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改进和完善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提供咨询意见。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常务副市长担任。
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于2011年10月成立。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审议市政府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为市政府作出有关行政复议决定提供审议意见;参与研究本市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改进和完善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提供咨询意见。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常务副市长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