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贸源”涉外知识产权论坛在我校顺利举行

425日,由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指导,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上海知识产权联合研究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创新与治理研究院、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联合主办的第三届“贸源”涉外知识产权论坛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古北校区顺利举办。本届论坛以“人工智能与数据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为主题,汇聚了来自学术界、政府部门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众多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参会,共同探讨数字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前沿问题与制度创新。

 

开幕式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乔宝杰教授主持并致辞。他向本次研讨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感谢各位专家学者和各界人士的支持与关心。乔宝杰指出,人工智能和数据产品的迅速发展正在深刻改变我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带来的相关权属界定和交易规则等问题亟待解决。强化人工智能与数据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创新的核心要素,更是提升国家和企业竞争力的关键,本次论坛将为解决人工智能和数据产品相关热点问题提供智慧碰撞,并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最后他表示,期待专家们分享宝贵经验,为推动人工智能与数据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智慧,并预祝论坛圆满成功。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处李晴副处长致开幕辞。她代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对本次论坛召开表示热烈祝贺,表示当前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试点工作已初见成效,这离不开专家学者们的持续指导和支持。并介绍到当前登记工作呈现四大特点:申请主体规模大、符合上海产业定位、产品类型集中、服务效能辐射全国。同时她指出,未来将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探索知识产权证书在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中的应用。最后,她感谢法学院及研究院的支持,表示将共同推进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知识产权制度创新,期待学界为完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供智力支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李强律师在开幕式中致辞。他表示,国浩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长期合作,共建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肯定了律所与高校的深度共建在推动理论落地和实践发展中的桥梁作用。当前,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要成功应用于实际场景,面临的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如何与业务场景结合的问题。最后他表示,国浩律师事务所愿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继续携手合作,为产学研生态链的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本次论坛研讨专题主会场上半场由法学院副院长蔺捷教授主持。

 

四位嘉宾——复旦大学法学院吕炳斌教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任玲玲,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副院长刘维教授,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徐明教授围绕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实践与法律规制展开了深度对话。

 

吕炳斌教授以“蒸馏”技术为例,探讨人工智能开放创新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他指出,AI技术虽具“双刃剑”效应,但其开放性特征能催化竞争、驱动创新,知识产权制度需平衡保护与共享的二元价值。针对该技术是否涉及数据复制侵权这一核心争议,吕炳斌教授表示“蒸馏”原则上不构成侵权,但需明确厘清其合法利用边界,并呼吁以包容态度对待新型知识利用方式,为持续创新营造开放生态。

 

任玲玲检察官从检察监督视角出发,回顾了上海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实践历程,并指出数字知识产权保护应兼顾发展与安全:一方面正视数据产品法律属性争议,允许新生事物定性探索;另一方面应当持有审慎态度。最后,任玲玲希望大家在面对人工智能带来的新挑战时能够不忘过去,长怀警惕,迈向未来。

 

刘维教授针对“数字产品的赋权逻辑”,首先指出数据产品制作市场存在失灵现象,现行法律无法为数据抓取提供确权机制。他强调,数据赋权的对象不是原始数据,而是数据加工制作者投入劳动后形成的有交换价值、进入数据流通领域的数据产品,对数据产品的赋权应当划归到无形财产权的权利框架中去,并划定“有限排他权”。

 

徐明教授聚焦“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与保护”,提出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形成于工业时代的知识产权制度应当如何去适应数字时代的知识保护需求。同时,他介绍到对于当前数字知识产权登记,各地在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上海的试点办法相对开放和周严,并预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未来将会以地方试点向全国开展的趋势发展,相关制度也将会逐步趋于完善。

 

下半场研讨主题会议由法学院副院长王诚主持。

 

聚焦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法律定性、企业合规和开源模型版权挑战等热点议题,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于波教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助理冯冰银、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黄超、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刘润涛老师分别带来了精彩的分享。

 

于波教授基于“创新导向的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标识制度”主题,指出AIGC标识制度不但要关注安全,在未来还应当聚焦创新和发展。他强调,AIGC本质是“指令表达”而非“人的表达”,法律层面上不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社会层面上,我们应警惕“人工智能资本主义”,避免过度依赖AI。最后他还介绍了构建标识制度的三重路径,助力于未来新型内容生产传播秩序的构建。

 

法官助理冯冰银从司法实践角度指出,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不仅挑战了传统的创作观念,也对现有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出了全新要求。对此,针对完善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这一问题,建议加强司法与学术界、科技界的多边对话,加快健全多元化数据使用机制,提供创新机遇。

 

黄超律师从四个维度解析企业使用AI合规要点:从著作权角度分析AI工具使用的核心问题;在商业秘密领域应注意公司核心资料泄露问题;企业在使用AI工具时涉及的个人信息处理问题以及生成内容标识方面企业应当关注的重点要求。

 

刘润涛老师围绕人工智能的特殊问题——开源大模型的版权保护进行展开,介绍了开源大模型的相关内容,指出开源大模型与开源软件存在着本质区别。并且,基于开源大模型可能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他从开源和商业化如何兼容、开源模型服务提供者等相关主体的角色定位等方面进行了分享。

 

研讨分会场举行了上海知识产权联合研究院专家咨询会,由国际经贸创新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夏玮主持。会上,法学院副院长李磊介绍了目前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学位点的建设情况。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名誉院长陶鑫良教授、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单晓光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何敏教授、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蒋坡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储翔副教授分别就上海知识产权联合研究院发展和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学位点建设给予了指导性意见。

 

法学院党委书记乔檀为论坛致闭幕辞。她指出,在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举行本论坛,意义深远。论坛从开放创新、司法实践、数据赋权等维度展开了深度研讨,各方专家提供的宝贵智慧将有力推动理论成果转化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动能。学院希望与实务部门加强对人工智能与数据领域的知识产权联合研究,共同书写创新驱动发展的新篇章。

人工智能技术的迭代不仅重塑了内容生产和传播方式,更引发了法律定性、权责划分、伦理风险等深层次争议,这些争议既关乎创新激励,也涉及公共利益与国家安全。本届论坛为专家学者们搭建了一个思想碰撞、分享成果的平台,通过跨界对话,为人工智能时代的知识产权制度优化提供了理论支撑与实践路径,回应了技术变革对法律制度的迫切挑战,彰显了法律工作者们应对技术变革的协同力与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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