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治与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梁美芬教授受邀为我校法学院师生作“The Rule of Law Under ‘One Country Two Systems’”专题学术讲座。
讲座前,法学院党委书记乔檀、院长乔宝杰、副院长王诚和民商经济法学系王猛老师与梁美芬教授进行亲切交谈。
本次讲座由法学院院长乔宝杰主持。
梁美芬教授以“我们为什么需要‘一国两制’”和“我们为什么需要法治”两大核心议题为切入点,从历史纵深、国际视角、法律体系、权力义务以及未来发展的多维视角系统阐释了“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价值和实践意义。她指出,香港作为普通法与大陆法交融的法治典范,既彰显了中央政府对香港高度自治的法治保障,也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兼容并蓄的制度优势。尤其是在与国际经贸规则衔接、跨境争议解决机制创新等方面,香港的法治实践为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针对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协同发展状况,梁美芬教授结合最新政策动向进行了深入分析。她指出,大湾区共享香港法治文明至关重要,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重大合作平台在商事纠纷解决中引入香港法律规则的创新实践,正体现了区域法治协调发展取得实质性突破。粤港澳大湾区共享发展应当基于共同利益,互相合作,发挥所长,建立专业化的法律人才联合培养平台、标准化的司法协助体系、常态化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交流机制,持续提升大湾区法治核心竞争力。
在讲座后的交流互动环节,梁美芬教授解答了同学们关于在内地和香港执业的问题,并就“如何实现共享法治文明”“区域法治协作的香港经验”等话题与同学们展开深入交流。她鼓励同学们树立远大理想,开拓国际视野,夯实法律基础,努力成为精通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的法律人才。
法学院副院长王诚在总结讲话中对梁美芬教授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他指出,建立在基本法基础上,以普通法为特色的法治是香港的独特优势,梁教授对香港法治鞭辟入里的解读既是对“一国两制”法治实践的权威阐释,也为大湾区法治建设提供了前瞻性思考,对于法学院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具有重要启示意义。